6月23日,經國務院批準,《互聯網平臺企業涉稅信息報送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正式施行。
《規定》共14條,旨在規范互聯網平臺企業向稅務機關報送平臺內經營者和從業人員涉稅信息,提升稅收服務與管理效能,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營造公平統一的稅收環境,促進平臺經濟規范健康發展?!兑幎ā分饕獌热萆婕八拇蠓矫妫阂?、報送義務、內容和時限要求;二、免予報送的情形;三、減輕報送負擔的措施;四、涉稅信息的保密義務。
這是國家層面首次要求包括天貓、京東、抖音、美團等在內的互聯網平臺企業,按季度向稅務機關報送平臺內經營者和從業人員的收入數據。按照《規定》相關要求,互聯網平臺企業將于今年10月,第一次報送相關信息。為確?!兑幎ā讽槙硨嵤?,國家稅務總局正在加緊制定有關配套公告,細化首次報送涉稅信息等具體安排,并將“點對點”對接互聯網平臺企業,幫助相關企業在10月順利完成首次報送涉稅信息工作。
近年來,我國平臺經濟發展迅速,在優化資源配置、推動產業升級、拓展市場空間等方面發揮著積極作用。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2024年,我國網上零售額15.5萬億元,同比增長7.2%、實物商品網上零售額13.1億元,同比增長6.5%。我國已連續12年成為全球最大網絡零售市場。
與傳統經濟形態不同,平臺經濟有著強流動性和高虛擬化特征,所以在稅收監管方面,缺乏有效信息。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健全平臺經濟常態化監管制度,健全有利于高質量發展、社會公平、市場統一的稅收制度,因此制定專門針對互聯網平臺企業的涉稅信息報送制度,是營造線上線下公平統一稅收環境,促進平臺經濟規范健康發展的有利舉措。
從影響和意義層面來看,絕大多數平臺內經營者和從業人員的稅收負擔不會因信息報送而增加,對于那些存在隱匿收入等情況的經營者,其稅收負擔會回歸正常水平,這是實現稅收公平原則的應有之義。
同時,《規定》的施行還將帶來更多積極效應。譬如,平臺之間的無序內卷、平臺內主體之間的惡性競爭,各類以次充好、刷單刷好評等行為,已嚴重影響了消費者的購買決策,破壞了市場的誠信環境。而涉稅信息報送制度將有助于推動部門之間的協同共治,對不當經營行為進行及時、有效的監管。
其實,近年來國家層面對互聯網平臺的監管力度已越發嚴格和全面。日前,市場監管總局向綜合電商、直播電商、跨境電商等平臺企業發布的“6·18”網絡集中促銷合規提示,督促平臺暢通消費投訴渠道,及時妥善處理消費糾紛,同時,還要求平臺要充分尊重商家自主經營權,清理不合理規則,及時回應商家合理訴求。
此外,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會同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也在近日研究起草了《直播電商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在加強對直播電商的監督管理,促進直播電商健康發展。
這些監管舉措并非是對平臺經濟發展的束縛,而是為其健康、有序、可持續發展筑牢根基??梢灶A見,在規范健康的制度環境下,互聯網平臺企業將更加注重合規經營,平臺經濟也勢必會迎來更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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